来源:湖南聚优新支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1825次发布时间:2022-04-09
第一章 招生对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院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教育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第二章 招生专业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定位、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就业导向等设置招生专业。2022年总招生计划2006人(含免试计划211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表1,其中免试计划单列,最终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发布为准。
第三章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7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志愿。考生按照《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
第四章 考试
免试生测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参照《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招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我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生的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案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非免试生考试。我院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规定,统一组织非免试生的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学院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专升本考试办法。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在学院官网发布。
(二)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在学院官网另行发布。
(三)考试地点。我院将于5月上旬完成考生考试考场安排,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第五章 录取
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各类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一)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考生志愿、高职在校期间或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按照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我院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由学院将向省教育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进行录取。